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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涉外科技合同审批流程在网上办事大厅全面启用的通知

作者:  发布:2017-05-11 11:20:20  点击量:

为了更好地方便广大科研人员,学校将在“智慧华中大网上办事大厅”实现涉外科技合同的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国际科技合作类项目按经费来源分为国内资助项目和国外资助项目。本流程主要适用于我校由国(境)外资助的科技合作项目(不含人文社科类)合同签订的审批,包括我校与境外(含港澳台)企业、科研院校和国际组织的科研合作合同审批。与外资企业(注册地为中国境内)合作的项目不属于国际合作项目范畴。

二、启用时间

2017515日起全面启用。

三、审批流程

1. 使用统一身份认证账号登录“华中科技大学网上办事大厅信息平台”(https://ehall.hust.edu.cn),或登录学校信息门户(https://one.hust.edu.cn)后点击“办事大厅”。

2. 项目负责人(或委托科研助理)选择“涉外科技合同审批”,点击“开始办理”,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涉外科技合同审批表”。并以附件形式上传合同电子版,提交至院系科研秘书审核。请项目负责人不要轻易点击“终止”按钮。因为一旦点击“终止”按钮,系统将默认终止本次操作(目前系统是无法激活编辑的,审批表中已填好的内容将不能再修改)。

3. 院系科研秘书审核并签署意见,提交至院系科研负责人。

4. 院系科研负责人签署审批意见,返回至院系科研秘书。

5. 院系科研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后,若合同为科研负责人的项目合同,则院系科研秘书点击“院长/书记审批”按钮,直接提交院长/书记审批。

6. 院系科研秘书根据合同金额选择完成院系审批程序或提交至科发院审批。若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则选择完成院系审批程序,若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上则提交至科发院国际合作办公室审批。

四、有关要求

1. 在上述审批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科研管理人员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合同进行修改,并再次上传修改好的合同电子版。

2. 合同在“智慧华中大网上办事大厅”中完成审批后,项目负责人打印“华中科技大学涉外科技合同审批表”,持经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的审批表及合同纸质材料到科发院国际合作办公室办理盖章手续。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黄礼平,陈小锋                    电话:87543032

科发院联系人:刘荣                       电话:027-87558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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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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